2024黑龙江牡丹江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273人公告
根据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和省人社厅《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7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牡丹江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4日(含)至2006年11月3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具有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3年11月4日(含)以后出生)。
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1978年11月4日(含)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招聘第一学历为省内外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11月3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牡丹江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home)、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192.200.59.19:8009/mdjsrmzf/c100048/zfxxgk_list.shtml)和“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后各环节通知和公示均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81),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1月4日9:00-11月8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报名网站“报名信息表”中《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信息表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11月3日(含)。政策性加分工作初步拟定笔试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192.200.59.19:8009/mdjsrmzf/c100048/zfxxgk_list.shtml)和“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审核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11月4日9:00-11月9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11月8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1月8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1月4日9:00-11月9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同一岗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的时间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10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缴费成功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81),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100分)》*30%+《专业科目(100分)》*70%+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试卷形式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类、医学检验类、医学影像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类八类(详见《岗位计划表》中“笔试类别”)。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公共科目(100分)》*30%+《专业科目(10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公布通知将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81)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面试公告将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具体工作安排及组织形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192.200.59.19:8009/mdjsrmzf/c100048/zfxxgk_list.shtml)和“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潜在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存在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体检放弃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home)、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192.200.59.19:8009/mdjsrmzf/c100048/zfxxgk_list.shtml)和“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予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服务期内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牡丹江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牡丹江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缴费咨询电话:0453-6171728
监督举报电话:0453-6171448
监督举报邮箱:mdjjfk@163.com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1.2024年牡丹江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2024年牡丹江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加分指南
牡丹江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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