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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兵团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3-01-10 17:03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新疆兵团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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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

为做好兵团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2〕96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参加卫生人才评价初级(士)考试的人员,还应具备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

(三)参加卫生人才评价初级(师)考试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2.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4.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四)参加卫生人才评价中级考试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5.具备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兵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兵团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考条件参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要求进行,相关专业科目达到60分以上的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60分以下的成绩不进行滚动管理。考后划定合格分数线,下发电子证书。

2023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二、考试专业、科目及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一)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考试专业
131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151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152 卫生管理(初级师)
171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172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173 医院管理(中级)

(二)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22日 0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专业共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试卷。

三、报名事项

兵团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确认、网上缴费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

(一)网上预报名:2023年1月10日-15日,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 下同)或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原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下同)进行网上预报名。

1.网上预报名流程:用户注册并登录-上传照片-维护学历学位信息-绑定微信-选择考试项目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提交报名信息-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确认结果(确认通过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确认未通过者可修改信息重新提交)。

2.报名所需上传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原件;(2)在外省取得中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学籍证明;(3)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4)取得初级(士)报考初级(师)的考生需提供初级(士)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5)报考中级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6)报考条件中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单位需出具相关证明。

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均由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二)网上报名确认时间:人事考试管理机构于2023年1月11日-17日期间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工作。

(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3年2月17日-28日期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23年4月6日-22日期间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原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14〕1340号)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五、考务工作

(一)资格审核:考点、考区管理机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

(二)报名信息修改:考点、考区登录考务系统修改考生基本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

(三)考场编排: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编排考场、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考场编排的时间为2023年3月3日-9日。

(四)签到表打印:考点可于2023年4月6日起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六、其他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试组织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

(编辑:jiaoyan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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